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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6日星期一

那年我说“尘归尘、土归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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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07年的自己写的博文了,感觉……怎么说呢,又有点幼稚可又很实在,说不出的感觉。还是把这篇东西留着吧。

老实讲,我这颗脆弱的心啊,确实受伤了。

人往往不是被敌人打倒,而是被身边的人打倒,所以奉劝各位,以后交朋友可以随便交,但是心底的事情不要随便说,因为你根本就不知道你的倾诉对象到底安不安全可不可靠,也许有一天这个人反而会成为给你很严重伤害的一枚暗器。

有人提醒说,一把年纪了,还和小男生吵什么啊。我往往需要人点醒,确实,一句话让我……有些羞愧,为什么都进入人生的第二十六个年头了,我却还如此冲动。

我于是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心情和思路,让自己更深刻的明白几件事情。

1,天下无不散的宴席。朋友也只是人生路上的一只船,也许这只船是从汉口到武昌,那只船是从武昌到汉阳,也许船安安稳稳,你会和它相伴不少年,但也许有一天船会翻,也许是你在船上乱蹦乱跳的结果,也许是船本身已经腐朽老化,总之翻了的船已经翻了,不要再去想,不要再去念,翻了的船不会缠绕你一世,但是自己的想不开却会令自己耽误很多事。我是一个翻过不少船的过客,嘿嘿,因此,沾染上了一些恶名,我仿佛在很多时候都已经跟某些船交代过,船啊船,我坐过的很多船都翻了哟,你确定还愿意让我上船吗?船儿毫不犹豫的点点头,结果,江中间,哗啦啦,翻了。我现在特别想唱无言的结局。

2,我是一个恶劣的人。我从来没否认。

尤其是近年的我,冷血又冷漠,我不相信温情教育,不相信那些虚伪的客套。

因此终我一生,一定还有很多人适应不了我。要走的就给他们走,不要去留,强留下来的感情,多少都会有些裂痕和虚伪,如果别人需要我,我不会拒绝,但是我对人的需求却实在不高。我只给我能够给的,不给我不应该给也不能给的。

3,同样的方法,不同的人,不同的结果。

当年,对某迷恋上一个三十多岁有妻女有家庭的老男人的小女生,我百般劝说和奉劝,怒斥那老男人摧残未成年少女,结果反过来被那个未成年少女和老男人联手炮轰,我当初就说他是玩弄她,她一定会后悔,但是被说成诋毁他们的真挚爱情的无聊人士。若干年后,我得知,那女的还是被吃干抹净,一甩了之。我们之间再也无交集。

凡事不强求,不同人的不同角度会导致有很多不同感受和不同观点。我应该早就明白这些道理,但是现在看来是明白得不够透彻,以至于还要去争辩,尤其是在觉得对方的论点论据根本就不堪一击的情况下。看来我还得修炼。

同志们,你们喜不喜欢我,对我来说,真的不是人生至关紧要的事情。喜欢我,我自然去享受这些好意,不喜欢我,我出于本能,会躲得远远的。互相不影响,其实已经是一种善良。何苦非要干巴巴的跑上门,我告诉你,我真的讨厌你,我身边的谁谁谁也非常讨厌你。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你不喜欢我,你身边的人不喜欢我也再正常不过了啊。有什么必要非要苦苦相告?我只在我的blog上写我的感受,没到其他任何地方去叫嚣。我不过分吧?

请善良的诸君原谅我说话习惯性的这么刻薄,这绝对不是第一天,更不会是最后一天。我发誓在我有生之年我都会这么刻薄下去。

但是请相信,我的幸福与我刻薄与否无关,我的结局也与你无关。我过得哪怕不幸也不会是因为“弃我去者”,我过得幸福也同上。因此别人过得怎么样,真的不值得任何人拿来作为自己是不是应该感到得意或者开心的一个理由。因为大家都是为自己而活着的。或许某些人可以为了与自己相爱的人而活,但是千万不要为了与自己相看两相厌的人而活。那样是本末倒置的。

去了你,依然有人喜欢我,依然有人爱戴我,或许,明天还会有人走,但是不能说今天在我身边的人在我身上一无所获。

所以,诸位,我的交友状况与你们无关,喜欢,就来和我玩,不喜欢,就离我远些。我也不需要谁来评价我如何如何。因为我知道,喜欢我的人对我的评价总是会很高,讨厌我的人自然不会给我什么好话说。对于这些根本就缺乏理性判断的评语,我介意那么多又有什么用?我的人生难道会因为某些人一两句话而扭转?也希望某些人自重。我不去找你,就请别来打扰我的生活。

其实我想起某些话觉得很好笑,有些人一直隐忍着没发作,说是我很不招人喜欢,可是每次主动邀约出去玩的人不是我,总是拖家带口来找我,其女友对我表面倒也亲厚,我从来不疑有他。他却在言论中提及,她一点都不喜欢你,可能你自己没意识到。我从没想过去讨好谁或者亲近谁,我只以别人怎么对我,我就怎么对人的态度去对她,我现在没钱,不能送她什么贵重的礼物表达她对我的手织围巾的恩情,我想我苦熬着没睡觉去粘贴复制了一个多小时特意搞本电子书送她看也不算薄情寡意了哈?如果照她不喜欢我这一说,那可能是因为她觉得我为她看小说还费了这么些心思,不想欠我的,所以才送个围巾抵偿,倒也可以理解。她不喜欢我你可以不要频繁带她来见我,我如果知道一个人不喜欢我,我也会尽量避免见面。现在搞得好象我是个挺不识趣,黏糊着你们的人似的。我只知道每次出来活动的发起人不是我,唉算了,我也懒得说了。总觉得这个事情太乌龙,我以后也不想再见了。

这话也就我这白痴爱回应下,换了真冷血的,真是睬都懒得睬。

我审视了下,这篇,总算恢复了我平素待陌生人的那种态度,不算太尖锐。以后也不会有什么机会对谁说粗口了。其实我还是觉得讲普通话轻松,书面语自然。

注意,请不要将这次我与某人的决裂作为我的人生劣迹。因为以往和朋友闹翻都是我提出绝交,老死不相往来。但是这次,我是被人提出,所以诸君不要被前文所误导,当时的事情我并不觉得足以绝交,事后发觉此人有绝交念头,于是我加以响应。事情就是这样。这事我不想再响应,基本上没什么悬念了。事后的一些手续,我自然会办妥,不会给任何人留下口实。

2 条评论:

  1. :love: 瓜瓜 我喜欢你 超级喜欢你! 有些人真的很没有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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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哈哈哈,你最有品味。!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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